发布时间: 2006-12-13     资料来源: 光明日报

和谐文化的历史传统

中山大学文化研究所所长    李宗桂

从文化的民族性和历史性考察,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和谐文化的构建离不开中华文化的历史传统。中国人历来崇尚和谐,中国人从“和”而来。和而不同是传统文化的精髓。厚德载物,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是传统和谐文化的精华。为了国家民族大义,不同集团、个人之间,捐弃前嫌,合作共事,这是传统文化的优秀方面。应当特别指出的是,在弘扬传统和谐文化的时候,应当具有清醒的距离意识和批判精神,亦即应当注意区分传统和谐文化的精华和糟粕。从价值理性的角度看,传统和谐文化固然有其合理的乃至十分优秀的一面,但是,它同时也包蕴着相当程度的消极的方面。墨子主张的“天下尚同于天子”、“天子尚同于天”,汉代董仲舒说的“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宋明理学讲的“存天理,灭人欲”,等等。这类“和谐”应当批判、抛弃。秦汉以后的和谐文化,往往是以服从专制政治需要为宗旨的,是以牺牲效率、反对竞争、片面求同为特征的。对此,应当给予实事求是的揭示和批判性超越。要言之,对待和谐文化的历史传统,应当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作为统率去辨析、扬弃,进而赋予其新的时代内容,给予创造性的转化,做到符合理性的古为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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