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贺雨生
内容提要:科学发展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指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断开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新境界。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理论指针;和谐社会作者简介:
贺雨生(1970—),男,河南武陟人,中共焦作市委党校马列部讲师。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提出的全新命题。科学发展观是应对发展中的挑战和问题、破解发展中的难题、抓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而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们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而提出的。二者对社会现实运行的关注是一致的,它们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科学发展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指针;实现社会和谐,是科学发展观对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胡锦涛同志强调: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才能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坚持科学发展观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间的内在联系,确立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思路。
一、科学发展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指针
科学发展观作为我们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人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它从根本上解答了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认识问题和实践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指南。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是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所在。以人为本,强调人是目的,社会的一切发展,无论经济、政治,还是文化的建设和发展,都要围绕着人而展开,都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都要促使人的素质得到全面提高,都要使人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关系趋向合理化,都要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条件和手段。发展着的人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创造者和推动者。人是一切社会发展的规划者、决策者、参与者和实践者。人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主体和动力,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使自身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标志。我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建设,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放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面,并且要把人的发展状况作为向前发展的尺度和根本标志,以此来衡量和判断我们前进和发展的趋向和速度。以人为本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性方向性根本性要求。
科学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科学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科学发展观从不同层面把握发展:从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对立统一中把握发展,强调人和自然和谐发展;从人类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之间的联系中把握发展,强调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从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的对立统一中把握发展,强调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讲的发展具有全面全局性、整体协调性和长久持续性,这种发展同时又内在蕴涵和谐之义,反映出社会发展与和谐的有机统一。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这实际上就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要求。内源于生产力的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本途径。
“五个统筹”是科学发展观所确立的科学方法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方法。“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科学发展观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继承、发展和实际运用。科学发展观把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论结合实际具体概括为“五个统筹”,体现了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普遍联系和发展变化的观点等辩证思维方法。科学发展观所确立的“五个统筹”是总揽全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方法。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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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必然体现
社会和谐是社会的良性的运行、发展、进步。科学发展是社会和谐的条件和内容,社会和谐是科学发展所呈现的状态。社会和谐就是着眼于、根基于人的发展;就是人、自然、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就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全面进步的协调发展,体现与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逻辑必然就是体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应当建立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始终体现与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这一理念。在我国,人民群众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力量。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强大动力。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人民群众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所争取的一切,也同他们的现实利益密切相关。我们党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协调好全社会各方面、各阶层的利益关系,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坚持以人为本,让不同利益主体按照“各尽其能、各得其所”的原则分享发展的成果。“和谐”意味着正当而合理,得到“应当”分享的,使广大人民群众正当而合理的愿望和诉求不断得到实现和满足,从而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上来。
实现人、社会、自然之间的良性互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科学发展观强调人、社会、自然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自然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人类不能脱离自然环境和空间,也不能无视环境的承受能力和客观规律而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保护环境、保持生态平衡,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的家园,就是保护生产力,就是保持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和人类与自然的良性互动和长久发展。在这个意义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社会、自然三者的良性互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依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应始终体现与符合科学发展观所规定的这一科学准则。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处理人、社会、自然三者的相互关系,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人文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全面进步的协调发展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前提和基本内容。三个文明与社会和谐之间是因果关系、表里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物质文明始终是必需的物质基础,是“骨肉”;政治文明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必需的政治保障,是“机理”;精神文明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精神内涵,是“灵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始终与三个文明的共同发展进步相伴随,前者以后者为前提、条件和内容,后者以前者为表现、特征和载体。在社会生活实践中,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根本的就是促进和保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局面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一种理想状态,又是一种理想过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是社会主义,基础是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的经济发展,内容是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特征是在人、自然、经济、社会互动过程中的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
要把以人为本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核心原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一位的也是最根本的要求,就是高扬以人为本的旗帜,使之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始终处于主导和核心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在实际工作中,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不断更新一切妨碍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观念,改变一切束缚人的全面发展的做法和陋习,革除一切影响人的全面发展的体制弊端,不断实现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通过不断发展生产力,尽其所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通过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使人民群众依法充分享有各项民主权利;通过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人们的精神文化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使人们的创造愿望得到实现,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和尊重。同时,发展着的人又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动力,广大人民群众的发展与努力和创造,又为物质、政治、精神文明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从而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向前发展。
把科学发展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问题要靠发展来解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靠科学发展来推动。要把科学发展这一主题贯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就要着眼于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既把研究解决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又不断用发展的经验和成果来为和谐社会建设注入新的生机。要着眼于和谐社会建设对科学发展提出的客观要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从体制机制上解决经济运行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科教兴国”战略,走依靠科技进步的内涵式发展之路;坚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进一步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把“五个统筹”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方法。“五个统筹”是科学发展观所确立的基本的方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统筹各个方面工作任务和各个方面利益关系的过程。运用“五个统筹”的方法,促进人、经济、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到“五个统筹”,建设和发展的思路与办法要有系统性、前瞻性、创新性。要统筹兼顾、统筹谋划和运作,不断开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格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异常复杂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的执政能力之一,强调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十六届五中全会又将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十一五”时期我国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必要条件。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新的思想指针,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则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关键环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可以说是在科学发展观的宏观视野中找到了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内容,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步骤,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依靠党的强有力领导。
公平、正义、民主、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科学发展观的一个核心价值取向,也是社会和谐的本质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中,我们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开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 武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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