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挖掘利用宗教文化资源促进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

关于我市宗教文化资源利用情况的调研

□魏志刚  赵朝阳

  为丰富我市旅游文化内涵,做强旅游产业,今年3月份,我委根据市政协关于促进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研讨的要求,结合本委工作,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采取市、县两级政协联动,重点就我市宗教文化资源利用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委员们认为,我市宗教文化资源虽然遗存丰富、内涵丰厚、特色明显,但在充分挖掘、利用文化资源作用方面做得不够。并就充分利用这些资源,促进我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宗教文化基本遗存和保护利用情况

  (一)历史悠久,遗存丰富。据有关文物资料统计,我市宗教文化遗存近200处,主要是佛教、道教和伊斯兰教。佛教在东汉末期传入我市,随着印度佛图澄、北齐稠禅师等名师来我市弘扬佛法,唐宋时期寺院林立,历经沧桑保存至今的具有比较重要文物价值的佛教建筑、遗址仍有30余处。如,圆融寺建于1650多年以前,比建于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年(公元496年)的登封少林寺和开凿于北魏宣武景明年间(公元500-503年)的洛阳龙门石窟,还要早160年,是河南境内仅晚于白马寺的第二座古老佛寺。著名的寺庙有慈胜寺、妙乐寺、天宁寺、千佛阁、万善寺、百家岩寺、月山寺等。道教早在三国时期就在我市出现,直到清代才逐渐衰微,现存具有比较重要文物价值的宫观、遗址有50余处。如,嘉应观、二仙庙、静应庙、清龙宫、药王庙等。伊斯兰教是元末之后随着回族移民的大量内迁而传入,凡回族聚集的地区均有伊斯兰建筑,沁阳市的清真北大寺是中原地区建筑时代最早、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伊斯兰建筑群。我市现存的宗教建筑,有着很高的文物价值,其中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9处。一些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同时又是人文名胜景点,能够满足信众朝拜和游客观光的不同需求,重大宗教节庆,更是吸引信众和游人的胜地。

  (二)文化内涵丰厚,博大精深。我市的寺观庙宇唐、宋、元、明、清历代建筑俱存。宗教中的寺观建筑、彩绘、镌刻、雕塑等不仅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而且有当时在中原地区独特的艺术风格和渊源,有些是艺术珍宝,大多数列为全国、省、市、县文物保护单位。如,妙乐寺塔,又名妙乐寺真身舍利塔,据碑载:佛祖舍利灵骨,建宝塔一十九所,妙乐寺塔其一也,序列第十五。其塔刹所有构件均一次浇注成型,镏金铜狮造型独特,都堪称文物精品。该塔为国内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五代塔之一,具有重要历史和艺术价值慈胜寺天王殿墙壁上元代壁画,在中原地区仅此一处,极具学术研究价值;青天河摩崖石刻面积之大、文字之多、保存之完好、历史之久远且图文并茂的线刻,在全国实属罕见,是石刻珍品,它最大的价值在于准确、真实地记录了当时修建古丹道的情况,从而成为研究北魏历史的一个窗口;窄涧谷太平寺摩崖佛像尊尊刻名,这在全国石窟中是极为少见的,堪称无与伦比的艺术杰作;清静宫,是目前我国保留下来的三处无梁建筑群中,惟一一处清代保留下来的无梁建筑群;嘉应观御碑亭似清朝皇冠,富丽堂皇,碑为铁胎铜面,二十四龙缠绕,底座为独角兽,雍正皇帝亲笔撰文书丹,制作精致,称得上中华第一铜碑,堪称国宝。这些也都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

  (三)宗教与许多历史人物相联系。流传下来丰富的历史史实、历史故事、历史古迹、历史传说,为研究历史、文化、哲学、艺术、医学等提供了佐证和借鉴。如,百家岩寺建筑群,有汉献帝避暑台、稠禅师庵、王烈泉、观音洞、百家岩寺塔及魏晋时期“竹林七贤”的遗迹;道教上清派始祖魏华存,曾在沁阳市阳洛山一代生活、修炼达42年,留下养生巨著《黄帝内经》;药王孙思邈在隋唐时期的修武太行山区长期研究中草药,写下了《家庭备急千金要方》、《福寿论》等不朽篇章。一些宗教场所受到历代名人的关注。如,清朝乾隆皇帝曾三次到月山寺游赏、医病,并御笔题诗:“月地由来号月山,蜿蜒一迳入云关。真诚七宝光无定,消受三秋趣已闲”。毛泽东曾亲自过问月山寺及其保护情况,并指示要好好保护。丰富的宗教文物遗存,为我们研究、传承宗教文化的精华,提供了广泛的空间。

  (四)在挖掘利用宗教文化资源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特别是在挖掘利用宗教文化资源,增进旅游文化内涵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如,武陟县为增强黄河苑旅游区内涵,加大了对嘉应观南北院的修建、完善,并在2000年与中央电视台《夕阳红》栏目联合拍摄了“潇洒走四方万里黄河第一观——嘉应观专题片”;沁阳市对重点宗教文物进行普查登记,纳入旅游景区管理,每年都精心举办纪念道教上清派始祖魏华存“三月三”庙会活动;修武县已将百家岩寺、万善寺的保护、复修纳入云台山景区规划。这些都为增强我市旅游文化内涵起到了一定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些年来,虽然我市在利用宗教文化资源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有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对宗教文化积极意义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调研中感到,相当一部分人缺乏对宗教和宗教文化的了解,不了解党的宗教政策,不懂得宗教文化是中华文化乃至世界文化的组成部分,把对宗教文物的保护和修缮混同于维护迷信,把研究宗教文化混同于传播宗教思想,甚至不自觉地将宗教与迷信、邪教混为一谈,对挖掘利用宗教文化心存余悸,严重制约了我市对宗教文化的挖掘利用。

  (二)宗教文物资源保护不力,挖掘不够。一些重要文物保护单位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和修缮,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一片破败景象。如,二仙庙景区宗教文物集中,但到处残垣破壁,很难引起游人兴趣。一些重要宗教活动场所没有得到很好利用。如,沁阳市境内的天宁寺三圣塔、朱载堉博物馆、药王庙木牌楼、清真寺等3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1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相连的建筑群,有着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可是这里街道狭窄,民居杂居其中,不利于城市形象的提升和旅游事业的发展。这些都造成我市宗教名胜“说起来多,看起来少”,特色难凸显。独有的宗教文化资源品牌还没有打响,品牌的影响力还没有充分向旅游、服务、商业领域扩展。已开放的宗教名胜景点文化氛围不浓,缺少有关宗教历史及教规教义中道德、哲学方面知识的诠释,缺少对历史名人行迹、建筑、艺术作品、法器等的解读。

  (三)相关部门配合与合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在风景名胜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挂有文化、文物、宗教、旅游等多部门的牌子,出现各个部门都在管理,但都管不好的情况,甚至为争利益不断发生矛盾;对一些宗教名胜建筑的用途认识尚不一致;宗教文化研究力量比较薄弱,特别在如何挖掘利用宗教优秀文化为当今社会发展服务方面,研究的范围还不宽,研究的层次还比较浅。

  三、进一步发挥宗教文化积极作用的建议

   委员们认为,宗教文化是历史文化的基本元素,也是促进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资源。开发利用好宗教文化资源,有利于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丰富城市外在形象、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增进对外开放和友好交流。因此,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打造品牌,营造亮点,把我市拥有的宗教文化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实优势。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将民族宗教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纳入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宗教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最普遍的文化现象。有神论的宗教思想不是我国当今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但其对信徒有道德教化、止恶从善、心理抚慰的积极作用,对社会道德规范和生活习俗也有一定的积极影响。我市信仰宗教的人数比例虽然不大,但也有16万多人,而且逐年增加(2001年,我市信教群众14万多人)。正确理解和认识宗教,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既体现党和政府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关心,也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和城市的对外形象。因此,我们不能把宗教当成“高压线”,避而远之,而应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以历史唯物主义眼光认识宗教这个在人类发展史中产生的特殊文化现象,理清宗教与迷信、宗教与邪教的区别,认识宗教对现实社会的政治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功能以及局限性,加以正确引导,使其有益于社会主义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有益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宗教文化与宗教信仰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虽然不是主流文化,但也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一些城市和以往的经验也说明,宗教名胜资源可以丰富旅游的文化内涵,宗教场所多种风格的建筑可以美化城市,宗教作为民间文化的联系纽带可以推动与境外、海外的友好往来,提高城市的知名度。我们应当了解和研究内涵丰富的宗教文化,对传统宗教文化积极地扬弃,批判地继承,充分发挥宗教文化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服务的积极作用。同时,对于宗教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应当采取谨慎的态度,要慎重选择开发对象,认真考虑其开发之后的社会效果与影响,不能仅从吸引游客、赚取利润考虑而片面地宣扬宗教,或者大肆营造一些并无多少文化内涵的仿古宗教景点。

  (二)配合我市八大园区建设,打造人文景观名牌。  建设八大文化园区,要把景区的宗教文物资源的维修、保护开发纳入其中,一并进行。一是进行神农山文化园二仙庙景区的保护、复修和开发。该景区长5公里,山清水秀,庙欹寺幽,神话传奇典列著述,人化、神话、美化融为一体,从古到今在豫、晋两地享有盛名,都是旅游热点。要将二仙庙、沐涧寺等12处宗教文物和神农山统一运作。以纪念魏华存道教上清派始祖的古庙会为契机,举办大规模纪念活动,以各种形式造势,推动医学、养生学、文学等方面的研究,扩大影响,把品牌做大做强。二是应把圣佛寺、圆融寺、药王庙纳入古山阳城文化园区规划。借助云台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影响,收集、整理孙思邈隋唐时期在南太行山区研究中草药的事迹及历代书画名家医药碑刻,采取制作图片、光碟,或编纂书籍、摄制影视剧等方式广为宣传,扩大影响。并积极做好药王庙“药王孙思邈国际中医药文化苑”项目建设,大力打造我市独有的“四大怀药”文化品牌,重塑怀庆药都的历史品牌,激发农民种植怀药的积极性,促进我市怀药产业的发展。三是应将妙乐寺、千佛阁等纳入黄河文化园规划,增加观光内容,促进嘉应观黄河文化品牌尽快形成。嘉应观现供奉的河神均为彪炳史志的历代治河功臣,蕴涵了中华五千年治河经验。要研究利用公祭等形式,聚集人气,推动嘉应观黄河文化园建设。四是完善月山寺文化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在逐步对月山寺等文物的修缮、保护同时,应整修、美化通往月山寺、圪当坡的景区道路,完善快速旅游通道。五是要做好云台山景区百家岩寺等宗教场所的保护和修建。合理规划旅游线路,以增加景区文化内涵,疏散游客。

  (三)整合宗教名胜资源,形成城市新的文化亮点。开发散落的宗教场所,优化周围环境。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要合理规划城市老居民区和人流密集区的宗教建筑。如,沁阳市内的天宁寺三圣塔等几个散落宗教建筑,可用开发成商业步行街的方式,把这些建筑群连为一体,把具有地方特色的商品引进来销售,形成城市旅游文化亮点,更好地体现历史文化名城魅力。

  (四)培养高素质宗教人才,发挥传承文化的主体作用。一是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培养。统战、宗教部门要制订计划,落实措施,重点加强对各大宗教场所负责人,特别是各大宗教代表人士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努力提高教职人员的宗教学识和文化艺术素养,引导他们以历代宗教名人为榜样,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正信正行,钻研宗教典籍,提高学识素养,在弘扬优良传统、传承优秀文化,服务现代社会方面发挥带头作用。二是要建立激励机制,推进宗教场所文化建设。宗教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可开展“模范场所创建”活动,将宗教场所内部摆设、装置的文化艺术品味、文物收藏与保护、名胜解读与展示、教职人员培训、宗教文化研究等列入考核内容,引导宗教场所挖掘和表现文化内涵。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应将宗教活动场所列入文明单位创建范围,与宗教部门联合评比文明宗教场所,表彰扶贫济困、架桥铺路,反邪教、促稳定等公益行为,将一些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文化品味高的场所树为示范点,用先进文化引导宗教文化,带动宗教场所精神文明建设。三是创造良好氛围,调动宗教界人士的积极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宗教政策,尊重、关心宗教界人士,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创造自养和良性发展的条件,从而凝聚人心,融洽感情。同时,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场所建设和管理与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旅游名城”的要求相适应,为我市发展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增添和谐因素。

  (五)加强领导,通力合作,积极开发。一是立足全局,做好规划。政府要有开发利用宗教文化资源的总体规划和逐步实施的工作目标。可责成宗教部门牵头,规划、文化(文物)、园林、旅游等部门参加,先对宗教文化资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提出利用和开发宗教文化资源的方案,经政府研究后列入城乡建设规划、历史文物保护规划和旅游资源整合发展规划。二是加强协调,主动配合。各级政府应本着尊重历史又兼顾现实的原则,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宗教活动场所房地产问题。凡应该而且能够归还的房地产要交由宗教团体和寺庙管理。尽快理顺位于风景名胜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宗教界的自主管理。政府要牵头协调宗教场所与旅游、园林、文化、房产等部门的利益关系,以做好旅游品牌为大局,将我市宗教文化与山水文化共同策划、包装、推介。三是通力合作,打造精品。要明确宗教、文化、文物、建设部门的责任,共同参与重要宗教文化场所建设、改造。凡批准维修、复建的重点宗教场所,要以对历史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多征求专家和宗教界高层人士的意见,按照宗教的特殊要求,做到慎重决策,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对其规模、风格等,既坚持“修旧如旧”,又坚持实事求是,特别要注意突出其文化品位,保持宗教文化特色,把宗教建筑打造成特色文化精品。四是共同参与,深化研究。要把各方面的研究人才组织起来,共同参与对我市宗教历史、宗教名人、宗教名胜的挖掘和研究。要发动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参加,使研究的起点更高,活动的文化意义更突出。五是做好文物复仿制品的开发,培育文化旅游纪念品市场。选择具有较高价值和观赏的文物,开发具有焦作特色文物复仿制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作为礼品、工艺品推向市场,丰富旅游产业链内容。

          (作者单位:焦作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责任编辑  任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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