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不同:根本落脚点还在“和”

 

     亢保平

内容提要:“和而不同”是一个完整的哲学命题。在理解和贯彻这一思想时,要防止片面化的倾向。“和而不同”不论从其出发点看,还是从其要旨看,都应该是“和”与“不同”的有机统一,是“和”的存在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和而不同”的基础上追求“和”的实现。

关键词:和;不同;多样性;统一;和谐社会

作者简介:亢保平(1965—),男,河南武陟人,中共焦作市委党校副教授。

“和而不同”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思想。在当今时代条件下,特别是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今天,这一思想受到空前的普遍的关注。人们从不同的角度进行阐述和解释,使得这一思想有了极大的丰富和发展。毫无疑问,这是应当大力提倡并给予充分肯定的。但在突出和强调“和而不同”时,也应当看到一种倾向,即有的人打着“和而不同”的旗号,一味地强调和要求“和”与“不同”,强调个体和差异。这既割裂和背离了“和而不同”的哲学本意,又偏离了构建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在理论思想上和实践上都是错误和有害的。所以,有必要重新强调,“和而不同”的根本落脚点还在“和”上。

“和而不同”思想的着眼点和最终目标是“和”。中国古代文化主流是提倡“和”的。只不过这个“和”不是牺牲掉多样性,而是在包容多样性的前提下实现的统一。公元前800年左右的西周末年,当时郑国的史伯就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国语·周语》)。意思是,和,才能生育万物,但强制一律(同)则难以为继。到了公元前500年前后,即春秋末期,齐国思想家晏婴更进一步指出和与同的差异,认为从日常生活到国家大事,都是靠不同的物事不同的意见“相成”“相济”,形成和的局面,方能生存发展。如果拒斥不同,追求一律,只能一事无成(见《左传》昭公二十年)。与晏婴同时代的孔子,更把“和”“同”思想提炼为道德箴言,叫做“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其基本思想是:“和”是以“不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各得其所谓之“和”,而“和”是用来解决矛盾和冲突的。其基本逻辑关系是:“不同”生“和”——“和”生万物。古代的先贤哲者在论述社会发展和事物生成时,一个鲜明的共同思想特征,就是承认和重视“不同”的存在和作用,但“不同”不是目标和终极,而只是存在于构建“和”的过程中的现象,是为“和”的实现服务的。今天我们理解“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这一思想时,要将其当作一个完整的辩证命题来对待。应该知道,这里所说的“和”,不是单一、雷同,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包含着不同或差异,“和”是建立在不同或差异的基础之上的。单从人际关系上讲,“君子”之“和”,讲求对话、兼容,从善如流;“小人”之“同”,囿于一团和气,唯唯诺诺的背后是面和心不和。从社会存在和社会发展看,促进和谐生成的“不同”,是君子的“不同”,应该受到关注、尊重和肯定,否则,内心深处存有“不同”的“和”是表面上的“和”,是小人之“和”,清醒理智的人们应该大力提倡君子之“不同”,而拒绝小人之“和”,追求真正的“和”。

“和而不同”的要旨是“和”。“和而不同”包含着辩证统一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承认差异,并且包容差异;另一方面,又强调统一和谐。具体说就是尊重个人、包容个性差异,通过沟通协商达成共识,使多样性之间达到协调、合作、共赢。“和而不同”大致可归结为三个层次:社会中人和人是不同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识;不同的人和认识互相补充,共同促进;在统一的前提下使整个局面达到和谐。但不论是从哪个层次上讲,“和”都是统领其中的灵魂和真谛,不同蕴涵着“和”,也孕育着“和”,最后促成着“和”。所以,“和”是“大同”,而“不同”是“小异”;“不同”是斗争性,“和”是统一性。“和而不同”的结果只能是和谐的构成,只能是在统一性中取得发展,否则,“和”的基础和局面将不复存在,“不同”的存在不仅毫无积极意义,而且还会成为消极的甚至破坏性因素。这绝不是一种抽象空洞的论辩,而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回避的同时又是普遍困惑的问题。任何一种社会发展阶段,统治集团都希望能“和而不同”并在此基础上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但往往是社会中的“不同”没有受到应有的控制和约束,超出和严重超出社会的承受程度,演化成激烈的矛盾和冲突,造成了社会的不安动荡以至天下更替江山易主。由此可见,“不同”的价值和意义完全在于和谐的构建,人们肯定的“不同”其存在也只能以和谐局面的生成为唯一前提。真正高明的政治统治集团都会自觉拒绝专制和独裁,都最害怕出现鸦雀无声死气沉沉的局面,都不会通过排斥多样性及个体差异来达到所谓的社会和谐,都会有允许各种“不同”民主存在的胸怀和胆略,承认和保护多样性及个体差异,力求在多样性及个体差异中寻求统一性、共同性和互补性,使自己统治下社会充满生机和活力,以此来赢得较高的人气指数,获得较为深厚的社会基础。

“和而不同”形成的全部依据是“和”的存在。虽然多样性统一是美的来源之一,正如哲学家罗素所说,参差多态乃是幸福之源。但作为一种思想主张和社会追求,“和而不同”提出的意义不是各种“不同”的存在,而是和谐的生成。如果各种“不同”影响破坏了和谐的局面,那么这些“不同”就偏离了原有的意义而走向了“和”的对立面,二者就不再共存于同一命题当中,也不再共存于一种稳定的社会运行状态。所以,承认差别,兼容不同,尊重个性,保护差异须以和谐的存在为前提,即和谐允许“不同”的存在,但不能允许“不同”对自己的影响和破坏。纵观古今中外,任何一个社会发展阶段任何一个统治集团,即使再开明、再民主,也不会糊涂到为了标榜自由、为了鼓励“不同”而放任自流的地步。相反,都会在承认多样性和各种差别的同时,又将自己的统治意志上升为规则和法律,为各种“不同”的存在提供相同的前提条件(如整个社会共同的思想道德原则、共同的价值观念、共同的精神支柱共同的法律准则等),把握好各种“不同”存在的度,驾驭住“和而不同”的社会局面,想办法将各种“不同”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而决不会让各种“不同”影响、冲击特别是动摇现存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否则,如果出现与初衷相违背的局面,“和”就不再是也不会是软声细语温情脉脉,而必然表现出冰冷强硬的一面。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实践证明,“和而不同”的最重要意义就在于“和”的促进和生成。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继承和发扬“和而不同”这一闪耀着辩证法光辉的传统思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情况下,因时因事而变,机动灵活,求同存异,争取和团结绝大多数,形成万众一心、和衷共济的局面,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大的方面随便即可列举几个:其一,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其主旨就是毛泽东同志主张的“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坚持民主集中制,既确保了党的团结统一,又保证了党的青春活力。其二,坚持统一战线。不同的阶级、阶层、集团、党派等为了共同的目标,在共同点上进行合作,在合作中扩大和增进共同性,同时又承认成员间的差异和宪法范围内的组织独立、政治自由和法律地位平等。坚持统一战线,使中国共产党团结和争取了绝大多数人民的支持,调动和利用了一切积极因素,为事业的发展和成功提供了不竭的动力源泉,成为中国共产党不断走向胜利的法宝。其三,各民族一律平等,多民族共处祖国大家庭。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促进各民族共同进步和发展繁荣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政策,尊重各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其他民族特点,保障各民族实行区域自治的权利。同时,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这一政策的实行,为建立和睦的祖国大家庭,为维护国家的团结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四,提出和实践“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在国家统一的原则下,保持香港、澳门、台湾的现行制度。这一构想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开辟了通道。其五,提出和实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命题。在新世纪新阶段新任务面前,中国共产党在反思总结历史的基础上,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高举改革旗帜不动摇的条件下,用深邃的睿智和博大的胸襟,提出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体现仁政、德政价值的治国理念,在各种不同中寻求共同的支点,努力构建物质与精神、民主与法制、公平与效率、活力与秩序、人与自然有机统一的和谐社会。这为缓解和解决各种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摩擦和内耗,更加集中使用民力民智,进一步提高我国现代化的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提供了最大的可能。应该毫不夸张地说,这些历史都是“和而不同”思想理念的成功实践,更是追求“和而不同”治国安邦之策炉火纯青的展示。在捍卫和发展国家、民族和人民利益的根本前提下,中国共产党用海纳百川不辞涓涓溪流的宽阔胸怀,汇集了一切积极的因素,经过“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的巧妙整合,形成了气势恢弘的力量,上演了一幕幕雄伟的历史话剧,谱写了一部部动人的历史篇章,成就了一个个堪称丰碑的历史伟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和而不同”的基础上追求“和”的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崭新的课题,也是一个艰巨的历史任务。在国情复杂、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度里构建和谐社会本来就不是一件易事。在改革开放20多年中长期积聚的各种社会差别、差距和矛盾已经显现,中国社会多样化趋势日益明显的情况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是困难重重。从某种意义上说,今天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大的问题是“不同”不够,同时“不同”又太多。

所谓“不同”不够,指的是追求科学民主与传统习惯势力相决裂、追求执政为民与官本位相决裂、追求时代精神与各种消极落后思想相决裂的思想行为不够,贤者栋梁不够;所谓“不同”太多指的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丑行,官本位的行径,言行不一、阴阳多面的政客现象,热衷于和消极、愚昧乃至腐朽的东西为伍的恶习,甚至为了一时一事的蝇头小利损害国家集体民族利益的行为,以及社会多样化形成的利益诉求、思想诉求等方面的多元化等等等等,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格格不入的问题太多太多。所以,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追求的“和而不同”中的“不同”绝不是所有意义上的“不同”,而是能够统一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伟大事业的“不同”,是四项基本原则、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共同精神支柱和价值追求前提下的“不同”,是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不同”,是和谐中的“不同”,是体现和促成和谐的“不同”。所以有必要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和而不同”的基础上追求“和”的实现。“和而不同”的目标追求是“和”而不是其它别的。和,就体现在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上。“不同”的多样性决不是只讲差异不讲统一,只讲个体不讲集体,只讲民主不讲集中,只讲自由不讲纪律,只讲差异不讲统一,决不意味着标新立异为所欲为,决不意味着人的欲望洪水可以淹没社会运行法则,更不意味着可以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否则,整个社会将会处于一盘散沙、杂乱无章的状态,社会进步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局面将根本无从谈起。由此,才能真正确立为人们共同认知、共同接受并具有凝聚力的价值观,才能真正实现统筹各方,兼顾多样,协调合作,共赢共进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多样性的有机统一,从而真正达到“和而不同”的境界。

责任编辑  任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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