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八个强化” 稳定低生育水平
□薛国新
人口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虽然经过几十年全国人民的艰苦努力,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由于我国广大群众受几千年封建落后思想“多子多福”、“养儿防老”以及社会保障滞后的影响,群众的生育观念还比较落后,计划生育工作素称“天下第一难”的局面依然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如何让育龄群众从根本上理解计划生育并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如何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大课题。我区通过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并结合中站工作实践,做到了坚持“八个强化”,稳定了低生育水平。
一、强化党委政府职责,坚持落实目标管理。任何一项工作,领导重视是取得成功的关键,而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只有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才能真正营造“一把手”抓人口计生工作的浓厚氛围,才能充分调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只有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目标奖惩制度,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才能真正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达到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要求。
二、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宣传教育是转变育龄群众生育观念的前提基础。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通过坚持不懈地宣传教育,逐步改变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一是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以农村为重点,以区、乡办、村社区三级人口学校为阵地,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宣传计划生育政策。这些宣传不能走过场,不能搞形式,要扎扎实实,切实收到实效。二是始终坚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人口计生工作,如运用文艺演出、山歌对唱、板报、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大力加强宣传人口计生工作教育。同时利用传统节日、纪念日等,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力度,做好计划生育正确舆论引导。三是始终坚持运用典型带动的形式宣传,要树立正反两面典型,充分利用身边的典型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切切实实体会到计生工作所带来的好处,得到的实惠,进而逐步转变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
三、强化政策措施完善,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健全利益导向是引导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有力抓手。一是认真兑现农村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学、就医、招工、分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让计生户得到实惠;二是在“三结合”即计划生育要和发展经济相结合;计划生育要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相结合;计划生育要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工作中要以独女户和双女户为重点,对确有困难的计生户,优先提供致富信息、技术、资料、资金等扶助他们率先致富,真正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到关心和扶持;三是在农业生产资料方面给予计划生育户优先照顾,如责任田,宅基地审批,福利分配等,此外对独生子女父母入住敬老院方面给予照顾;四是对计划内双女户实行养老保险的思路应拓宽,采取政府出一点,社会筹一点,个人拿一点的办法,切实解决计划生育双女户的养老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五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的奖励扶助政策。实实在在地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经济上得优惠,在政治上有地位,在生活上有保障,这样才能更好地调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才能保障我们计划生育的顺利开展,才能较好地稳定低生育水平。
四、强化计生技术服务,确保节育措施落实。免费技术服务是调动育龄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的有效措施。一是完善环查妇检制度。各乡办事处村社区都要确定固定的康检日期,由计生工作人员组织计划生育对象到村社区服务室接受康检。同时还必须保证康检质量,并结合检查结果,有针对性采取措施;二是建立健全每年对辖区全体育龄群众免费开展查环查孕与查病、治病相结合的制度,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在开展查环查孕的同时,结合进行查病、治病等,开展以女性、男性生殖健康为主的优质服务,发现疾病患者及时予以治疗,对病情严重者帮助联系有关医院诊治。为育龄群众提供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不仅是避孕节育措施的实行问题,同时也赋予育龄群众在避孕节育措施上所享有的合法权益问题,只有做到认真、细致、热情、周到的服务,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切实保证群众的生殖健康,落实有计划的生育;三是建立育龄群众看病减免医疗费用等优惠制度,发放减免“一卡通”服务卡,真正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享受到看病的优惠,从而有效地稳定低生育水平。
五、强化地方经济发展,解除群众后顾之忧。发展经济是解除计划生育家庭后顾之忧的有效途径。要围绕发展地方经济,使农民居民增收,千方百计鼓励农民居民发家致富。在开展扶贫工作过程中,注意把计划生育工作与扶贫开发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特别是计划生育困难户,积极引导他们发展经济,逐步把农民居民的关注点从生育方面引向发展生产、勤劳致富、科技致富等方面来。只有经济建设搞上去了,农民居民收入增加了,解决农民居民的温饱后顾之忧之后,才能更好地促使他们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走上健康致富之路。
六、强化出生缺陷干预,指导群众优生优育。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是指导育龄群众优生优育的桥梁纽带。一是加大预防出生缺陷的宣传力度。二是优生咨询、检测。设立优生咨询点,接受育龄群众咨询,答疑解惑,积极开展孕前实验室筛查。三是加强高危人群指导。对年龄35岁以上、有家庭遗传病史、曾经生育过缺陷儿的夫妇进行个性化服务和指导,建立服务档案。四是营养素补充。推广叶酸制剂和福施福等营养素,有效预防神经管畸形的发生。五是计生和卫生部门共同开展二级预防。主要实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筛查神经管畸形及唐氏综合征患儿,减少残疾胎儿的出生。六是健康促进。监测出生缺陷发生情况,做好原因分析和研究,定期公布监测结果,指导育龄群众优生优育,为低生育水平的稳定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七、强化性别比偏高治理,促进男女性别平衡。性别比偏高治理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一是领导重视到位,负责强抓具体措施保障、部门协调和责任落实。二是部门间配合到位,建章立制,强化各部门间配合,在打击“两非”案件上,成立联合办案组,形成高压态势,及时解决查处难问题。三是确保案件查处到位,对“两非”案件深挖细排,做到严查严办。四是责任追究到位,明确各部门和责任人职责,对工作不尽责的单位或责任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八、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生育政策权威。依法行政是保护育龄群众合法生育的保障。对于违法生育的群众在处罚方面:一是处罚标准不能降低,但对确有困难者可以分期分批征收社会抚养费,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不仅在经济上受到处罚,而且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模评选等方面,不能享受一般公民所享受的政治待遇;二是处罚对象不能漏,要做到一视同仁,只认政策不认人。领导干部既不能为超生对象说情,又要为计划生育干部撑腰,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表率;三是要严格依法办事。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前提下,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采取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手段,加大征收力度,才能有效地调动广大育龄群众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对于稳定低生育水平起到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总之,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质量,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民居民增收及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才能为计划生育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法律保障及社会保障,才能有效稳定现有的低生育水平,才能实现优生优育和人口素质的提高与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并最终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小康社会的全面实现。
(作者系焦作市中站区人口计生委主任)
责任编辑 任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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