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服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探讨 

□ 王振禄

人口计生工作是政府实施公共管理和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新时期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人口计生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整体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努力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为人口计生科技优质服务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全面推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

一、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科技人员人力资源现状及结构分析

焦作市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现有工作人员1099人,其中县级机构275人,乡镇机构824人。工作人员中技术服务人员有765人,占人员总数的69.61%。从结构上看,我市计生科技服务人力资源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人员多、高级职称人员少。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1099人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为374人,占全市技术服务人员总数的48.89%。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72人,初级职称297人,无专业技术职称391人。高、中、初的比例约为1:15:60。而较为合理的比例应为1:2:4,可以看出,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严重不足,越到基层,中高级人才越少。

(二)年龄梯度结构不合理,中高级青年人才短缺。年龄是影响组织成员工作精力、阅历、记忆、判断以及反映能力的重要因素,年龄结构的特征值是衡量人才队伍创造性活动的重要标志。统计显示,全市中高级职称技术服务人员年龄均在50岁左右,初级职称40岁以下占据多数,中间处于年龄断档。县乡技术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平均年龄相对偏高,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年龄更高;青年技术人员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比例较低。

(三)学历起点普遍偏低,高学历群体比重更低。学历结构的特征值是衡量人才素质的重要指标。据统计,全市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中,大专及其以上仅339人,占全市技术服务人员的30.85%,中专401人,占总人数的36.49%。其中,县级技术服务单位大专及其以上人员73人,占县级技术服务人员总数的51.27%,中专73人,占人员总数的26.55%;乡镇技术服务单位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188人,占总人数的24.16%,中专和高中学历341人,占总人数的43.83%。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高学历群体比重明显偏低,并且越到基层,高学历群体比重越低。

二、全市计生科技队伍人力资源开发的需求和存在问题

各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技术服务机构,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由于各方面的限制,目前我市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人力资源开发缺乏规划,人力资源过剩与短缺的现象并存。由于受传统计划体制和政策因素的影响,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缺乏长期规划,人力资源过剩与短缺并存的现象依然存在。从人员供给和需求看,全市计生科技服务机构的管理人才仍然缺乏,特别是复合型人才(即既懂行政管理,又懂医疗技术的人才)更加缺乏。观念方面,一是基层仍存在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思想;二是不少人依然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机制方面,一些单位仍存在竞争、激励及分配机制不够健全,制约着人才的成长和发展。

(二)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不完善,“人”“事”矛盾突出。我市计生科技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不健全,“人”、“事”矛盾突出,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职责权限不够清晰。目前不少乡镇虽设有计生服务机构,但乡镇计生服务机构独立性差,技术服务人员职责不明确,普遍存在代行行政职能现象。二是人少事多的矛盾还很突出。不少乡镇的计生服务站没有按规定比例配齐技术服务人员,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工作负荷过大。

(三)人员流动意向强烈,人力资源流动困难。据调查,我市计生科技人员多数有流动意向,但人员实际流动率很低。很多计生科技人员在同一岗位一干就是几十年,很少有流动的机会,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也不利于实现人才的新陈代谢,制约着计生服务质量的提高,也使计生服务人员的职称晋升变得十分艰难。

(四)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经费紧张,接受培训机会少。据统计,不少县、乡两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经费仍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占工资总额1.5%的比重,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接受培训的时间远低于每2年进修6个月的要求。特别是计生科技干部参加培训、进修、挂职锻炼的机会普遍少于其它部门,严重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五)基层计生服务机构福利待遇差,基层技术服务队伍不稳定。有些县乡计生科技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偏低,基层计生服务人员没有津贴和奖金,缺少激励机制,容易带来工作人员不安定等问题。

三、全市计生科技服务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目标、思路与措施

基于以上分析,我市计生科技服务机构必须以战略性思考,从全局出发,强力开展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

(一)加强全市人口计生技术服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总体目标:县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应有一名具有医学专业知识的领导分管科技工作。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要配备2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站长要具有中级以上医学技术职称,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比例应大于30%。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有2名以上执业(助理)医师,中心主任要具有医学中专以上学历。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B超、检验和药剂等人员应具有执业资质,持证上岗。新聘用的技术服务人员应全部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至少应配备1名具有药学或医学中级职称的人员负责药具管理,乡级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有1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的药具人员,村计划生育管理员兼任药具员。2008年,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编技术服务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应达到70%以上,2009年达到80%以上。

(二)加强计生科技服务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总体思路:树立“三种理念”:一要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必须确立“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思想。二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开发理念。必须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通过有效的管理和制度建设,培养出一批又一批发展所需的人才,使人才资源开发走向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运行轨道。三要树立整体性人力资源开发的理念。必须坚持对各级计生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进行系统的培养和评价、选拔和使用、配置和保障,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开发的长效机制。健全两个体系:一是加强人事分类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通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制度,大力推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形成适合不同特点和各类人才成长规律的有效的管理服务体系。二是加强人才资源开发体系建设。通过建立人才资源的预测与规划、培养与使用、配置与管理等配套的工作制度和体系,逐步形成上下结合、点面结合、内外结合的多重开发机制,共同促进人力资源达到计生科技事业发展所需要的规模和素质。

(三)全市计生科技服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具体措施。

1.加强技术服务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实施500人才工程。按照职业化建设的要求,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形成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建立以职业教育为基础,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为重点的终身教育网络。计生、卫生和人事部门要协调配合,疏通继续医学教育、生殖健康咨询师、保健师评审、医师执业注册和技术职称考试、定期考核渠道。实施“500人才工程”,即继续办好中专医学学历教育班,到2008年完成200人的中专学历教育;规范临床进修,2007年到2010年,安排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技术骨干100人到市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修,时间不少于半年,进修费用由市人口计生委负担;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技术骨干200人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或县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进修费用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负担。在职培训坚持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内容以应用技术为重点,突出实用性、适宜性。

2.开展技术服务岗位训练和技能竞赛活动。按照《全国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方案》要求,围绕《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等主要内容,在岗位训练中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和各项手术操作技能,重点加强消毒无菌技术、规范书写医疗文书、突出事件处理等。在岗位训练的基础上,全市每年组织技术服务人员专业技术考试,考试成绩作为专业人员《合格证》的审核、颁发和校验的依据;各县市区每年要组织岗位技能竞赛比武活动,全面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建立工作经验交流和学术论文研讨制度,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每年应撰写一篇以上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

3.促进人才流动,盘活现有人才,吸引急需人才。计生行政部门应积极为计生科技人才流动创设制度优势,营造环境条件,促进人才流动,盘活现有人力资源。应处理好三种关系:一是处理好引进人才与用活现有人才的关系。坚持人才内部挖潜为主,外部引进为副的原则,挖掘现有人才的潜能。做到既要大力引进优秀人才,又要着力用好、用活现有人才。二是处理好引进人才与现有人才待遇上的关系。为引进人才提供优越的环境、优惠的政策、优良的机制和优质的服务,同时也要关心、爱护现有人才,让他们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平等竞争,共同发展。三是处理好人才引进与人才培养的关系。在引进人才的同时,更要注重培养人才。有目标有计划地为计生科技服务培养一支“稳定型”、“永久牌”的人才队伍。

4.加大培训力度,突出能力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计生科技服务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强岗位培训,组织继续教育研修班,使各类人员借助农村党员干部现代化远程教育教学网络平台等形式,通过多元化培训学习,达到增长知识、提升能力的目的。

5.优化人力资源群体结构,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按照和谐、互补、高效、精干的原则,优化人力资源群体结构,建立人力资源评估体系,通过各种途径安排技术人员挂职锻炼和异地交流。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建立有利于人力资源与其它资源共享的机制,提高各级政府对计生科技工作的重视程度,配齐配强县、乡计生科技服务人员。

四、全市人口计生科技人员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保障措施

为顺利实现全市计生科技服务队伍人力资源开发的目标,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采取以下措施予以保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将人口计生科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适时研究、解决人口计生科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创造有利于科技工作发展的工作环境。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同级科技、卫生、药品监督等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系,形成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合力。

(二)保证经费,加大投入。计生科技服务是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要将计生科技事业纳入公共财政,并随经济发展,加大财政向计生科技事业倾斜支持的力度。各级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在本级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安排足够的经费,专项用于计生科技工作,确保计生技术服务基本装备、人员工资、教育培训等经费的落实。

(三)稳定机构,保障队伍。未经市级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合并或撤销县(市、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和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不得以任何形式变卖、转让、出租、承包县(市、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和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其科室。在农村综合改革和城市行政区划调整中,要确保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稳定。乡中心技术服务人员不得从事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以外的包村工作,确保技术服务人员,特别是具有执业医师(助理)资格的人员,集中精力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四)完善目标考核,建立竞争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竞争激励机制,营造宽松的人力资源成长环境,从制度上解决能上不能下和论资排辈等现象。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在聘任、晋升、奖励、重点培养及带薪学习和休假、挂职锻炼、出国进修等方面,充分考虑计生科技服务人员,为他们提供均等竞争的机会,激励其充分发挥潜力。重视典型激励,及时发现、总结、宣传计生科技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创新的环境。

(作者系焦作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责任编辑 任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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