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浅探
□亢保平
内容提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和影响着农村党的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因而必须正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的成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确保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
关键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及成因;对策
作者简介:亢保平(1965—)男,河南武陟人,中共焦作市委党校副教授。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部分,也是农村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在整个党风廉正建设大格局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而是我们党领导的反腐败工作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农村党组织基数大,党员人数较多,既同群众接触最紧密,又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实施者,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农村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代表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搞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地位,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2006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研究了这个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具体的安排。中央纪委又专门召开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因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农村安定和谐的有效途径,必须抓紧、抓实、抓好。
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各地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下,在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积极配合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思想教育不断深入,各种监督不断完善,村务公开不断规范,制度建设不断健全,惩处力度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和工作环境不断优化。但同时也绝对不可否认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在:
1.干部以权谋私,办事搞特殊化。有的农村基层干部在征兵、土地转让、出租、工程发包和培养后备干部工作中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或用人唯亲,搞宗派主义;有的在宅基地划分、救灾救济物品发放、山林土田承包等工作中依仗权势,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搞特殊化。
2.村级财务管理还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报帐手续不够健全、“白条”入帐现象严重、财务帐目不清晰、财务制度形同虚设、私设“小金库”、巧立名目滥发补助、私分公款(计生网络费)现象严重等等。相当一部分村级财务民主管理流于形式,财务公开透明度不够,一些干部利用职权乱批乱支乱用,既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也引发出农村干部用公款吃喝玩乐,请客送礼,挥霍浪费等违法乱纪问题。
3.干部作风不实,民主意识淡化,民主管理名不符实。一些村的民主管理形同虚设,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如党员议事会、村民议事会等根本没有参与到村级决策、议事、监督当中来,加之一些议事会代表素质不高,无法议事,村里的大小事情都由书记个人说了算,个别村主任能力强的,往往由村主任说了算,搞“一言堂”、“家长制”,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关心得不够,解决得不多,脱离了群众,背离了党的宗旨;有的干部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有的村支部、村委“两张皮”,村委与支部“分庭抗礼”,削弱了党的领导。
4. 贪图享乐、挥霍浪费之风比较突出。一部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经受不住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诱惑,丢掉了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严重脱离群众,生活上追求奢侈,思想道德水准下降,赌博、公款吃喝玩乐问题较为突出。
5.制度不够完善,约束力量弱化。村务公开工作虽然实行多年,但有的村因制度不全,或制度落实打折扣,仍然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突出表现为公开不经常、不全面。一些村的村务公开往往上面督一次,下面公开一次,不督不公开;有的村公开不真实,觉得没有问题的就公开,觉得群众通不过的就不公开;还有的村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杂乱无章,公开墙东一块,西一块,群众无法公开监督,没有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村务公开制度。就财务公开来说,科目混乱,笼统公开,不要说群众看不懂,就是干部也看不懂,财务公开犹如“雾里看花”。
二、存在问题的成因
上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之所以存在的种种问题,主要的就在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农村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淡薄,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村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不够,即便是开展廉政宣传教育,也是照本宣科,简单应付,没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时间长了,其党风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也随之淡化。二是工作力度不到位。由于乡镇纪委人手少,多为兼职,有的对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不熟悉,对如何与时俱进地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农村党员干部腐败问题,以及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构建农村惩防体系等思考不多,研究不够,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在农村的深入开展。三是监督管理不到位。由于村干部不是国家公职人员,乡镇干部对村干部的约束力有限,导致组织监管乏力、群众监督无力、调查处理不力的问题发生。
2.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一是目标任务空。少数乡镇党委、政府在制定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时,没有结合农村自身实际,存在上下雷同、搞“一刀切”等问题,用中央的统一要求来考核村干部,与农村实际差距太大,最终造成责任目标与农村工作实际脱节,致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农村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考核内容虚。当前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大都是用全面考核来代替责任考核,没有突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更没有结合实际形成一套精而管用、行之有效的考核体系,村级责任考核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搞形式、走过场。三是责任追究软。由于农村工作难度大,一些乡镇领导对村干部出现的问题,采取以罚代处,或压案不查,或查而不结,致使一些村干部有恃无恐,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村干部违纪行为的发生。
3.农村党员干部总体素质不高,自律意识不强,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能力弱、困难多、难度大。一是村党支部抓自身建设的能力不强。合村并组后,党员人数普遍增加,一些行政村建立了党总支,还有一些村也具备设村级党委的条件。一些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面对新的挑战和出现的困难在思想上准备不足,缺少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弱化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致使一些党员出现了思想涣散、宗旨观念淡化、纪律观念淡薄的倾向。二是农村经济发展任务重、压力大,认识有偏差。少数村干部认为抓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抓农村经济发展、抓农民增收是硬指标,抓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没有认识到党风建设对民风建设的极大影响,没有认识到勤政廉政对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重大作用,党风廉政建设没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有的甚至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与己无关。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上面领导机关的事,而村干部权小位低,与自己关系不大。三是廉政要求的标准不高,自我要求不严。有的村干部认为自己一个小小“村官”,为村里做了不少工作,经常加班,吃点喝点、拿点用点不算什么,也不是什么大错,没有必要“苛求”自己。
4.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实不够。在村级财务的处置、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款的发放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从而造成了村内部财、物管理比较混乱的情况,给一部分人钻了空子。在制度建设上,图形式、搞花架子,制度、规章订了不少,真正执行落实的却很少,既削弱了农村党风廉政工作的实际成效,又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5.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与追究工作力度不够。目前党风廉政建设还缺乏全面、系统、有效的检查考核机制,对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还存在着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大,追究效果不理想的现象。
三、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教育,通过教育提高人。当前要把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真正做到经常抓、反复抓。要通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进一步推动以廉政文化进农村为重点的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我们要通过经常性的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使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明确行为规范,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强化廉洁自律行为;以查处的典型案例事件为教材,解剖典型,深挖根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得到警示。要积极探索教育的新载体,突出教育的创新性。农村干部不同于公务员,他们在台上是干部,台下是群众,要根据这个特点,因地制宜,采用农村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和载体开展教育活动。通过教育活动,力求使农村党员干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树立起良好的形象。通过教育活动,提高民主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正确对待组织、群众和自己,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通过教育活动,提高责任意识,真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领导职责;通过教育活动,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在自身带头遵守法纪的同时,切实抓好法纪的执行、落实。
2.健全制度,通过制度规范人。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建立便民、为民服务中心;要全面实行“乡财区代管”、“村财乡代管”制度,建立健全区、乡、村财务管理体系;健全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村级领导班子民主议事规则,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防止由“一把手”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行政村党组织要进一步健全和执行党员大会议事制会议决策制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各级纪委要加强监督,督促各村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
3.加强监督,通过监督制约人。扩大农村民主,强化民主监督,真正使人民群众参与管理集体事务。在具体措施上,要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对在公开中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质询,要认真对待,向群众做出明确的解释。要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落实各项党内监督制度,认真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切实加强农村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
4.加大查处力度,通过查处警示人。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注意动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必须及时、严肃地查处农村干部中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同时,注重利用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要继续深入治理加重农民负担问题,切实纠正基层工作人员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行为;要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要认真解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要认真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强化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滥检查等问题。同时,要认真查处影响农村稳定其他违纪违法案件,如扰乱农村社会治安、聚众赌博、诈骗群众和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贿受贿案件等等。
5.强化责任追究,通过追究督促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制订规范的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办法,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力。通过建立定期分期排摸制度,督促农村干部切实履行起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及时掌握情况。对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失职,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保护主义、好人主义以及执纪不严的问题,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能真正落实到每个干部,真正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得到贯彻和落实。
6.加大领导检查力度,通过落实引领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引领农村党组织和农村党员干部切实搞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乡(镇)要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全体同志参与抓的工作机制,要将本级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进行分解,并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或考评细则,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层层分解,人人有责。严格落实《意见》中提出的“七项制度”、“十不准”,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对两委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承诺等制度,严格从制度上规范村干部的行为,形成制度,要抓督查,促进落实。加强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地市、县要发挥重要的领导作用,各乡镇党委政府处于龙头地位。村级组织处于基层,但却可以发挥更为主动的作用。各地市、县可不定期听取各乡(镇)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的汇报,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查。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要抓一个村、社区作为联系点,每月至少一次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了解和掌握基层第一手资料,以改进工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村干部不依法办事的现象。各地各级纪委、监察部门应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真抓实干,形成高压态势,酿造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任耀杰
关键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及成因;对策
作者简介:亢保平(1965—)男,河南武陟人,中共焦作市委党校副教授。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部分,也是农村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在整个党风廉正建设大格局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而是我们党领导的反腐败工作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农村党组织基数大,党员人数较多,既同群众接触最紧密,又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实施者,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农村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代表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搞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地位,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2006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研究了这个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具体的安排。中央纪委又专门召开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因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农村安定和谐的有效途径,必须抓紧、抓实、抓好。
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各地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下,在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积极配合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思想教育不断深入,各种监督不断完善,村务公开不断规范,制度建设不断健全,惩处力度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和工作环境不断优化。但同时也绝对不可否认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在:
1.干部以权谋私,办事搞特殊化。有的农村基层干部在征兵、土地转让、出租、工程发包和培养后备干部工作中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或用人唯亲,搞宗派主义;有的在宅基地划分、救灾救济物品发放、山林土田承包等工作中依仗权势,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搞特殊化。
2.村级财务管理还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报帐手续不够健全、“白条”入帐现象严重、财务帐目不清晰、财务制度形同虚设、私设“小金库”、巧立名目滥发补助、私分公款(计生网络费)现象严重等等。相当一部分村级财务民主管理流于形式,财务公开透明度不够,一些干部利用职权乱批乱支乱用,既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也引发出农村干部用公款吃喝玩乐,请客送礼,挥霍浪费等违法乱纪问题。
3.干部作风不实,民主意识淡化,民主管理名不符实。一些村的民主管理形同虚设,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如党员议事会、村民议事会等根本没有参与到村级决策、议事、监督当中来,加之一些议事会代表素质不高,无法议事,村里的大小事情都由书记个人说了算,个别村主任能力强的,往往由村主任说了算,搞“一言堂”、“家长制”,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关心得不够,解决得不多,脱离了群众,背离了党的宗旨;有的干部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有的村支部、村委“两张皮”,村委与支部“分庭抗礼”,削弱了党的领导。
4. 贪图享乐、挥霍浪费之风比较突出。一部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经受不住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诱惑,丢掉了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严重脱离群众,生活上追求奢侈,思想道德水准下降,赌博、公款吃喝玩乐问题较为突出。
5.制度不够完善,约束力量弱化。村务公开工作虽然实行多年,但有的村因制度不全,或制度落实打折扣,仍然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突出表现为公开不经常、不全面。一些村的村务公开往往上面督一次,下面公开一次,不督不公开;有的村公开不真实,觉得没有问题的就公开,觉得群众通不过的就不公开;还有的村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杂乱无章,公开墙东一块,西一块,群众无法公开监督,没有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村务公开制度。就财务公开来说,科目混乱,笼统公开,不要说群众看不懂,就是干部也看不懂,财务公开犹如“雾里看花”。
二、存在问题的成因
上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之所以存在的种种问题,主要的就在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农村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淡薄,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村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不够,即便是开展廉政宣传教育,也是照本宣科,简单应付,没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时间长了,其党风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也随之淡化。二是工作力度不到位。由于乡镇纪委人手少,多为兼职,有的对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不熟悉,对如何与时俱进地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农村党员干部腐败问题,以及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构建农村惩防体系等思考不多,研究不够,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在农村的深入开展。三是监督管理不到位。由于村干部不是国家公职人员,乡镇干部对村干部的约束力有限,导致组织监管乏力、群众监督无力、调查处理不力的问题发生。
2.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一是目标任务空。少数乡镇党委、政府在制定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时,没有结合农村自身实际,存在上下雷同、搞“一刀切”等问题,用中央的统一要求来考核村干部,与农村实际差距太大,最终造成责任目标与农村工作实际脱节,致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农村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考核内容虚。当前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大都是用全面考核来代替责任考核,没有突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更没有结合实际形成一套精而管用、行之有效的考核体系,村级责任考核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搞形式、走过场。三是责任追究软。由于农村工作难度大,一些乡镇领导对村干部出现的问题,采取以罚代处,或压案不查,或查而不结,致使一些村干部有恃无恐,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村干部违纪行为的发生。
3.农村党员干部总体素质不高,自律意识不强,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能力弱、困难多、难度大。一是村党支部抓自身建设的能力不强。合村并组后,党员人数普遍增加,一些行政村建立了党总支,还有一些村也具备设村级党委的条件。一些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面对新的挑战和出现的困难在思想上准备不足,缺少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弱化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致使一些党员出现了思想涣散、宗旨观念淡化、纪律观念淡薄的倾向。二是农村经济发展任务重、压力大,认识有偏差。少数村干部认为抓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抓农村经济发展、抓农民增收是硬指标,抓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没有认识到党风建设对民风建设的极大影响,没有认识到勤政廉政对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重大作用,党风廉政建设没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有的甚至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与己无关。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上面领导机关的事,而村干部权小位低,与自己关系不大。三是廉政要求的标准不高,自我要求不严。有的村干部认为自己一个小小“村官”,为村里做了不少工作,经常加班,吃点喝点、拿点用点不算什么,也不是什么大错,没有必要“苛求”自己。
4.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实不够。在村级财务的处置、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款的发放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从而造成了村内部财、物管理比较混乱的情况,给一部分人钻了空子。在制度建设上,图形式、搞花架子,制度、规章订了不少,真正执行落实的却很少,既削弱了农村党风廉政工作的实际成效,又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5.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与追究工作力度不够。目前党风廉政建设还缺乏全面、系统、有效的检查考核机制,对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还存在着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大,追究效果不理想的现象。
三、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教育,通过教育提高人。当前要把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真正做到经常抓、反复抓。要通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进一步推动以廉政文化进农村为重点的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我们要通过经常性的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使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明确行为规范,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强化廉洁自律行为;以查处的典型案例事件为教材,解剖典型,深挖根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得到警示。要积极探索教育的新载体,突出教育的创新性。农村干部不同于公务员,他们在台上是干部,台下是群众,要根据这个特点,因地制宜,采用农村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和载体开展教育活动。通过教育活动,力求使农村党员干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树立起良好的形象。通过教育活动,提高民主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正确对待组织、群众和自己,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通过教育活动,提高责任意识,真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领导职责;通过教育活动,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在自身带头遵守法纪的同时,切实抓好法纪的执行、落实。
2.健全制度,通过制度规范人。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建立便民、为民服务中心;要全面实行“乡财区代管”、“村财乡代管”制度,建立健全区、乡、村财务管理体系;健全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村级领导班子民主议事规则,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防止由“一把手”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行政村党组织要进一步健全和执行党员大会议事制会议决策制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各级纪委要加强监督,督促各村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
3.加强监督,通过监督制约人。扩大农村民主,强化民主监督,真正使人民群众参与管理集体事务。在具体措施上,要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对在公开中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质询,要认真对待,向群众做出明确的解释。要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落实各项党内监督制度,认真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切实加强农村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
4.加大查处力度,通过查处警示人。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注意动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必须及时、严肃地查处农村干部中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同时,注重利用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要继续深入治理加重农民负担问题,切实纠正基层工作人员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行为;要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要认真解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要认真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强化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滥检查等问题。同时,要认真查处影响农村稳定其他违纪违法案件,如扰乱农村社会治安、聚众赌博、诈骗群众和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贿受贿案件等等。
5.强化责任追究,通过追究督促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制订规范的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办法,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力。通过建立定期分期排摸制度,督促农村干部切实履行起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及时掌握情况。对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失职,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保护主义、好人主义以及执纪不严的问题,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能真正落实到每个干部,真正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得到贯彻和落实。
6.加大领导检查力度,通过落实引领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引领农村党组织和农村党员干部切实搞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乡(镇)要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全体同志参与抓的工作机制,要将本级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进行分解,并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或考评细则,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层层分解,人人有责。严格落实《意见》中提出的“七项制度”、“十不准”,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对两委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承诺等制度,严格从制度上规范村干部的行为,形成制度,要抓督查,促进落实。加强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地市、县要发挥重要的领导作用,各乡镇党委政府处于龙头地位。村级组织处于基层,但却可以发挥更为主动的作用。各地市、县可不定期听取各乡(镇)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的汇报,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查。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要抓一个村、社区作为联系点,每月至少一次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了解和掌握基层第一手资料,以改进工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村干部不依法办事的现象。各地各级纪委、监察部门应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真抓实干,形成高压态势,酿造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任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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